许可证持有人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护文化遗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有监督权的国家和地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国家监督巡视员进入勘探场地、进行现场检查提供方便。 (2)确保矿产资源勘查、勘探过程中发现的文化遗产的完整性,承担依照法律将其登记到文化遗产统计信息库中,并将该遗产移交相关单位保管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