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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产业的主要法律法规
蒙古国文化领域主要法律法规有《蒙古国文化法》《蒙古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和《蒙古国教育法》等法规,具体事宜由政府进行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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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投资文化产业的规定和限制
除蒙古国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外,政府积极鼓励当地企业及个人发展文化产业,并允许设立相关基金会,国家在政策方面提供一定扶持。
资金方面,蒙古国文化产业投资主要依靠国家财政预算的同时,鼓励企事业及个人捐款和投资,除此之外,非盈利性文化机构可根据其工作项目情况,向国家申请资金援助,政府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完成评估后,提供相关支持。受蒙古国经济体量及政府财政状况不佳等因素影响,蒙古国大部分文化影视类商品主要依靠购买发行版权,翻译后发行,本国影视公司所制作的影视类作品、文化产品数量少,种类单一,受众群体窄,文化产业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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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领域合作机制
为向全世界弘扬蒙古民族传统文化,扩大文化产业合作,蒙古国政府积极发展兴趣国家、国际组织及其他民间机构参与到经营文化产业相关活动中来,与各方共同保护民族传统文化遗产。政府通过与世界各国相互建立文化中心等方式,支持有兴趣、有能力的机构和个人举办演出、展览,通过多种表现形式向世界展示民族文化的同时,吸引世界各地优秀文化作品来到蒙古国,丰富广大人民业余生活的同时,为文化交流创造更好的平台。
与此同时,蒙古国利用自身天然的旅游资源,每年吸引大批游客赴蒙旅游参观,向世界人民介绍蒙古高原风土人情和游牧生活,通过旅游发展创意文化产业,从而打造具有蒙古民族传统文化特色的产品和品牌。